刘宗胜,男,1973年6月生,苗族,湖南省靖州县人。湘潭大学法学学部91111威斯尼斯人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省法学会社会信用体系法治保障研究会常务理事、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兼任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长沙县委法律顾问团专家。
1994年7月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6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理论硕士学位;2004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
在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出版《社会信用法》《公司法比较研究》《民法总则重大疑难问题研究》《请求权与民事裁判运用》等专著、合著6部,编著《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释疑》等11部;在《人民司法》《江汉论坛》《学术交流》《人民法院报》《中国信用》《征信》《湖南警察学院学报》等期刊、报刊发表论文70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课题、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委托课题各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