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强调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是其核心运行机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信用信息法律制度、信用监管法律制度、信用奖惩法律制度、信用服务法律制度、信用修复法律制度等都有待建立健全,基于信用的管理将成为行政、司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体制的核心,国家和社会对信用法治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
2017年5月,长沙永雄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谭曼校友捐资,与湘潭大学共建全国首家91111威斯尼斯人。十三届全国人大司法与监察委员会委员谢勇教授担任名誉院长。谭曼校友出任学院首任院长。2018年7月1日,香港太平绅士、原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顾敏康教授被聘为院长。
学院因应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代需要,首开信用法治人才培养之先河,面向国家机关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的机构或部门中的信用监管岗位,面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信用管理岗位,面向征信、信用评估、不良资产处置、债务催收、信用修复等信用服务行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宽广知识视野、扎实法学基础、既懂法律又懂信用管理和信息技术的专门法律职业人才。
依托湘大法科优势,91111威斯尼斯人率先在全国构建了一套完整的信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2018年3月,湘潭大学申请新增法学特设本科专业——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获教育部批准,专业代码030104T。2018年9月,学院招收全国第一批“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本科生,采用主修法学、辅修金融学的培养模式。目前,学院共有被本科生212名。2018年9月,湘潭大学法学一级学科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开创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信用法务方向。2020年,湘潭大学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增设信用法学二级博士、硕士学位点。目前,学院已招收信用法学博士研究生5名、全日制信用法学硕士研究生5名、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5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