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3月29日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社会信用”作为市场经济基本制度。2022年11月14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信用体系方面的法律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国社会信用立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2023年3月3日,由暨南大学牵头承担的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跨部门跨地域社会信用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启动会暨跨部门跨地域社会信用治理专题论坛成功举行。湘潭大学91111威斯尼斯人院长顾敏康教授承担的课题一“社会信用治理范式研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进程规划部署,聚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社会信用治理范式研究,继2018、2019、2020、2021、2022年连续举办五届韶山论坛之后,湘潭大学将于2023年10月21日在北京举办“2023第六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进一步聚焦信用法治重点难点问题,展开学术探讨交流,凝聚共识,助推信用法治建设。我们诚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拨冗参会,并热切期盼您就本次论坛所涉及的论题赐稿。兹将研讨会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会议主题: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分题一:社会信用立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参考选题:
1.社会信用立法的模式选择与体系构造
2.社会信用治理范式研究与社会信用立法的科学性保障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条文优化
分题二:信用数据要素确权与融通机制法律问题研究
参考选题:
1.信用数据要素的法律属性研究
2.信用数据要素确权机制研究
3.信用数据要素融通与信用数据跨境法律问题研究
分题三:特别分论坛
待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会议形式
本次研讨会将采取大会主题发言与分会场讨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请围绕上述主题,撰写并提交论文,在回执中明确填写您的论文标题或者发言主题,并及时发送给我们,以便为您安排合适的分会场。
(一)请于2023年9月30日24时前将论文以WORD文本形式发送至邮箱xyfxgl@xt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征文+作者+论文题目+工作单位+手机号码】。征文标准语言为中文简体,征文字数不低于10000字,不设上限,文稿格式及注释体例参照《中国法学》。
(二)论文要求紧扣主题,论点突出,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条理分明,文字简练,图表清晰。应征作品必须由本人原创,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未向任何媒体(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等)投稿或曾发表。文末附上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称、职务、通讯方式(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三)征文比赛设立评审委员会,将邀请相关专家对稿件进行匿名审核,经过评审委员会严格、科学的评审,从中评选出优秀论文并作出奖项评定。本次征文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篇,每篇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奖:5篇,每篇奖励金额6000元;三等奖:10名,每篇奖励金额3000元。以上奖金均为含税金额。评审结果将于2023年10月9日公布,敬请关注。本次论坛所征集的获奖优秀论文通过论坛主办方遴选,以《第六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优秀论文集》结集出版。获奖作者应签署《出版授权承诺书》同意获奖论文集结出版,如不同意者须放弃上述奖励金额。
三、会议时间
(一)2023年10月 20 日全天报到;
(二)2023年10月 21 日全天会议。
四、会议地点
北京
五、会议住宿
待定
六、回执时间
如果您能接受邀请莅临本次论坛,请您在收到邀请函后尽快发回《会议回执》,以便我们为您作会议安排,回执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七、酒店预订
请参会嘉宾与会议主办方联系人联系,由会议主办方统一预定。
八、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安排接送站;会议期间的餐费、资料费、会场费、住宿费及论文获奖嘉宾的交通费由主办方承担;其他人员往返交通费请自理。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刘溟辉:18670958958 ; 张 艳:13237321220
(二)E-mail:xyfxgl@xtu.edu.cn
(三)传真:0731-58292710
(四)http://xyfxgl.xtu.edu.cn/
有关会议的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